2016年03月23日 14:34
2016年3月2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蓝海沙龙:《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研讨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出席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部、研究部、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新浪、搜狐、360、uc、搜狗、京东、小米、互动百科、去哪儿等机构和企业的代表30余人出席会议。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新增了规制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明确了互联网企业的禁止性服务条款,对维护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企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积极配合本次修法工作,促进互联网行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协会特组织召开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必要性、修订草案送审稿具体条文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与会代表认为,主管部门组织本次修法工作是顺应社会各界呼声而行,并针对互联网行业新型竞争行为增加了规制性条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于进一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多数会员单位还提出以下修改建议:送审稿相关条文与《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多部法律存在交叉,应注意内在一致性,并建议对“商业标识”、“正当理由”、“相对优势地位”的界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和层级、执法规范性,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部、研究部、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新浪、搜狐、360、uc、搜狗、京东、小米、互动百科、去哪儿等机构和企业的代表30余人出席会议。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新增了规制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明确了互联网企业的禁止性服务条款,对维护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企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积极配合本次修法工作,促进互联网行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协会特组织召开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必要性、修订草案送审稿具体条文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与会代表认为,主管部门组织本次修法工作是顺应社会各界呼声而行,并针对互联网行业新型竞争行为增加了规制性条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于进一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多数会员单位还提出以下修改建议:送审稿相关条文与《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多部法律存在交叉,应注意内在一致性,并建议对“商业标识”、“正当理由”、“相对优势地位”的界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和层级、执法规范性,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