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1日 10:06
针对近期有个别组织和个人私自刻制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印章,并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合作、申请公众号等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我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中国互联网协会做出以下声明:
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本会所属非独立法人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以我会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私自刻制、使用任何形式的印章。
2.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印章的,依据我会相关规定申请使用本会印章。
针对私自刻制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分支机构印章的行为和相关组织和人员,我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对已严重影响本会声誉和形象的,我会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1年3月31日